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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画简单的专利地图/王瑜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6 20:10:12  浏览:887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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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画简单的专利地图

笔者接到很多咨询电话询问专利地图,专利地图是个十分新鲜的名词,大多数人没有听过,听过的人也不甚了解,新鲜的名字容易被用来忽悠。这里简单介绍专利地图,并提出一个简单画专利地图的方式。短小的篇幅并不能教授如何具体画专利地图,略做介绍,有个大致的认识,不至于被忽悠得太离谱。

专利地图被称之为地图就应当具有地图的基本指引功能,指引企业产品和技术开发的方向,但是通往这个方向的道路非常的艰险,布满了专利地雷,这个“地图”还要指引企业进行有效的规避。真正的专利地图是非常复杂的,制作完备的专利地图需要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不是单个企业所能轻易完成,专业的专利地图其实也很复杂,不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也不能看明白。在此笔者将专利地图简单化,使之具备专利地图的一般功能,又能使非专业的管理层也能看明白。

开发专利有很多规律性的东西,掌握了这个规律开发专利相对容易很多。笔者在给企业讲课时曾经专门讲解了“专利开发公式”,讲解专利开发的技巧,这个公式展开后就能得到简单的专利地图,并依据这张图指引进行专利开发。大致原理如下:

首先以企业的生产流程作为横轴,将生产流程无限细化,每一个流程就是一个点,每一个点上企业都有对应负责的人员,那么对应的人员就负责这个点上的专利开发,这些人常年从事这个点的工作,对这个点非常的了解,开发工作就要轻车熟路得多。然后从每一个点向上画一个纵轴,纵轴上就是这个点的现有专利以及可能可以开发的专利的分布。由此画出二维的平面图,这个二维平面图就可以非常明晰标注出本行业的专利分布,由此知道竞争对手“专利地雷”的分布,也可以指引产品及技术开发的方向,起到专利地图的基本作用。

原理非常的简单,然后如何细化每个流程,并不是想象那么简单,最为关键的是寻找纵轴上的专利分布,这个也不是普通的检索就可以知道的,发现技术以及产品的开发方向更需要专业的分析。尽管我们已经将专利地图非常简单化了,但就是画好这样的专利地图还是需要有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的规划,需要各方面的人才共同参与,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横轴上每个流程点上的人并不是每个都会开发专利,开发需要组建专利开发小组,小组的成员不仅是技术人员,还要包含比如营销、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共同参与。
画专利地图是项系统的大工程,不是普通的代理公司就可以担纲的,企业如果没有一定的规模或者有一定的决心,也没有必要轻易开展。

作者:王律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
电话:010-51662214,电子信箱:51662214@sohu.com,网址:www.51662214.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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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项目推进年活动考核办法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兴市项目推进年活动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五大百亿”工程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我市“双千亿”工程的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嘉兴市项目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1. 考核范围:列入百项重大基础设施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百项重大房地产项目计划和百项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的项目(以下简称“百项”)。百项重大工业项目考核由市经贸委按有关工业考核办法负责实施。
  2. 考核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项目业主,项目协助、配合单位及项目建设、管理部门个人。
  3. 在考核期内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建设项目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办法
  对列入百项计划的项目进展情况建立通报制度,每季由各专项组进行检查,检查情况报“项目推进年”活动办公室;年底由“项目推进年”活动办公室提出考核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给予表彰奖励。
  三、奖项设置及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一)项目推进先进集体奖。
  1. 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
  2.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完成当年度百项重大项目计划开工数的得10分;完成90%及以上的得8分;80%及以上的得6分;60%及以上的得4分;60%以下不得分。
  (2)完成当年度计划建成数的得10分;完成90%及以上的得8分;80%及以上的得6分;60%及以上的得4分;60%以下不得分。
  (3)完成当年度计划投资数的得30分;完成90%及以上的得27分;完成80%及以上的得24分;60%及以上的得18分;60%以下不得分。
  上述(1)(2)(3)项每超过一项计划的加3 分。
  (4)能正确、及时处理和协调好有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工程周边群众的关系,未发生由于建设单位违法、违规等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得8分。
  (5)建设项目资金基本落实,工程投资控制合理;工程经费使用正常,帐目清楚,无资金挪用情况;建设内容、规模及标准无随意变动的,得17分。
  (6)项目建设执行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全面执行工程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项目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制度等,得14分。
  (7)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有力,能按计划要求抓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得11分。
  3. 奖励方法:
  根据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6名,分别奖励人民币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4万元、三等奖3万元。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和县(市、区)、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安排50%。市奖励资金在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中列支。
  (二)项目推进服务优秀单位奖。
  1. 考核对象:
  市级部门、单位。
  2. 考核内容和标准:
  主要从工作效率,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关心程度,协调配合力度,廉政建设等几个方面,以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来考核。
  3. 奖励方法: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评出15个项目推进服务优秀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奖励资金在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中列支。
  (三)工程建设先进项目奖。
  1. 考核对象:
  列入百项重大基础设施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且当年度建成的项目。
  2. 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1)工程建设进度(20分)
  ①有全面系统的进度计划(4分);
  ②按照要求完成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工程建设(12分);
  ③按照计划目标和工作进度,建设资金到位和支付情况较好(4分)。
  (2)工程投资控制(20分);
  ①工程投资控制合理,不超概算(8分);
  ②工程经费使用合理,帐目清楚,无资金挪用情况(6分);
  ③建设内容、规模及标准无随意变动(6分)。
  (3)工程质量(18分)
  ①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3分);
  ②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100%(10分);
  ③为达到合同承诺的主体工程质量目标而采取的保障措施得力,质量资料完整(5分)。
  (4)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12分)
  ①有完善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2分);
  ②工地现场管理规范有序,安全防护设施完好,创建文明标化工地措施得力(3分);
  ③无较大责任和人员工伤事故(4分);
  ④消防措施齐全,预防工作到位,场容场貌整洁(3分)。
  (5)工程规范化管理(14分)
  ①建立项目建设管理班子,责任到位; 项目建设执行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制订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5分);
  ②全面执行工程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项目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制度等(4分);
  ③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规范,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无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情况;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做到优质低价(5分)。
  (6)资料管理(6分)
  ①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加强档案管理,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及设施到位(3分);
  ②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送报表和有关资料(3分)。
  (7)精神文明和廉政建设(10分)
  ①积极配合市有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立功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职工业余生活丰富; 参建单位互相协作配合,关心职工生活(4分);
  ②能正确、及时处理和协调好有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工程周边群众的关系,未发生由于建设单位违法、违规等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3分);
  ③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廉政建设制度,无经济违法案件发生(3分)。
  3. 奖励办法:
  根据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评出前10项为工程建设先进项目,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核拨。市奖励资金在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中列支。
  (四)项目前期工作先进单位奖。
  1. 考核对象:
  列入百项基本建设前期工作项目名单的责任单位。
  2. 考核内容:
  (1)基本条件:有专人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并有一定工作经费和其他必要的工作配备;按照百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完成计划目标。
  (2)优先条件:设有项目前期工作专门机构,并有足够的经费和必要的工作配备;前期工作进度超过计划目标的项目数;在完成前期工作计划目标前提下,提前开工建设的项目数。
  3. 考核程序:
  由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按照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4. 奖励办法:
  根据考核结果,评出10个单位为项目前期工作先进单位,奖励人民币2万元,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核拨。市奖励资金在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中列支。
  (五)房地产优秀项目奖。
  1. 考核对象:
  列入百项重大房地产建设计划,且当年度建成的项目。
  2. 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1)按年度下达的计划,在规定工期内建成交付使用(20分);
  (2)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创杯获奖者优先(12分);
  (3)有完善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10分);
  (4)在建设期内无较大责任和人员工伤事故(10分);
  (5)获地市级及以上各种示范小区称号(14分);
  (6)工地现场管理规范有序,安全防护设施完好(8分);
  (7)消防措施齐全,预防工作到位,场容场貌整洁(8分);
  (8)为民工居住、饮食创造较好条件;不拖欠民工工资(10分);
  (9)项目建设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手续完备(8分)。
  3.考核程序:
  由市建设局按照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4.奖励办法:
  “项目推进年”活动办公室根据初审意见,按得分高低评出前10名为嘉兴市房地产优秀项目,由市政府颁发奖状并以市政府名义在嘉兴日报上公布。
  (六)项目推进先进个人奖。
  1.考核对象:
  列入百项计划名单的项目建设单位和管理部门个人。
  2.考核内容和评比条件:
  (1)作为项目建设者,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实际,不断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亲自组织实施和参与实施重大项目且效果显著。具体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作为项目管理者,要求热爱项目管理工作,积极为项目单位争取有关优惠政策,对基层服务热心,工作效率高,成绩突出。具体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3.奖励办法:
  根据考核结果,评出20名先进个人,各奖励人民币4000元。奖励资金在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中列支。
  四、其他
  1.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在年底可视情况作适当调整。
  2.本考核办法实施期间,《嘉兴市重点建设项目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嘉政办发〔2003〕134号)停止执行。
  3.本办法由市“项目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8月10日


卫生部关于加强对加药食品监督管理的几点意见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加强对加药食品监督管理的几点意见
卫生部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工业的健康发展,我部拟对加药食品的生产销售进行治理整顿。
在今年4-5月间我部卫生监督司组织的对加药食品、新资源食品的市场调查中发现,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食品中滥加药物,盲目宣传疗效的现象。个别省市甚至违反现行规章批准了一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以外的药品加入了食品,使食药不分的混乱局面更加严重。为彻底改
变这种状况,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望各地遵照执行。
1.对各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批准的加药食品进行复查,认真清理。凡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我部规章的或已获保健药品批准文号的,一律收回食品批准文号,通知生产单位停止按食品生产。复查结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汇总后报卫生部。如
上述食品中所加药物,拟推荐列入第二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可暂缓收回该批准文号,待第二批名单发布后,再行处理。
2.以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品种名单的物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应在生产前,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外埠购进加药食品必须索取允许该产品生产销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件。
3.按食品批准的产品,应严格遵守《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不得宣传或暗示疗效,否则按制售假药查处。
4.无《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者,不得经营药品。在食品商店出售药品(包括保健药品)必须设立专柜,并获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禁止在食品柜中食药混销。



1990年7月3日